我是地府判官,為報恩救顧懷瑾三次。
可隻有和男子有肌膚相親,才能將他的死氣渡在我身上。
每煉化一次死氣都需要消耗我三分之一的法力。
最後一次,顧懷瑾昏迷雙腿殘疾,我散盡修為才將他救活。
老顧總得知我們有了夫妻之實,並且已經懷孕,直接讓我嫁給顧懷瑾。
顧懷瑾沒有拒絕,我以為他也是喜歡我的。
可在我即將臨盆那天,顧懷瑾趕走所有醫生,任由我血流滿地:
“蘇星月,明明救活我的是顧婷婷,就因為你冒領功勞,害得顧婷婷被趕出家門。”
我這才知道,顧婷婷是顧懷瑾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妹,並且早就苟且在一起了。
這次顧懷瑾自願吃藥變成殘疾,就是為了把顧婷婷和他的不齒的關係放在明麵上,讓顧家人接受顧婷婷從女兒變成兒媳婦。
顧懷瑾一次次將嬰兒頭塞回我身下,我硬生生疼死在手術台上。
死後我才知道,我報恩認錯了人。
我燃燒最後一點精血,時光回溯。
我回到最後一次救顧懷瑾那天。
我立刻收起小刀,遮住袖口,衝顧家人搖頭:
“顧懷瑾病入膏肓,我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