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300萬的學區房30萬賣給陌生人,隻因我媽要拿它給我弟當婚房。
當天我弟就把我掛上了熱搜,
“親姐寧願把300萬的房子30萬賤賣給外人,也不給自己弟弟結婚用。”
“大家評評理,這種吃裏扒外的姐姐還能認嗎?”
有人評論:“這房子產權是誰的?如果是姐姐自己的,那沒毛病。”
我冷笑回複道:“我是姐姐本人。”
“房子是我全款買的,別說30萬,3萬賣了也跟他們沒關係。”
評論區瞬間炸鍋。
沒多久,帖子就被刪了。
晚上我媽帶著我弟殺上門,砸門怒吼:“你這個喪盡天良的東西!”
“那是你弟弟的婚房,你憑什麼賣掉!”
我雙手一攤:“房子是我的,我想賣就賣。”
我媽立刻坐地上拍大腿哭嚎:“女兒啊,你這是要逼死你弟弟啊。”
“他女朋友都懷孕了,沒這套房人家不嫁!你快把房子要回來,媽給你跪下了。”
我看著躲在他們身後、挺著肚子的“弟妹”李珊,冷笑一聲。
別說300萬,
這房子就算值3000萬,我也30萬賣給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