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買飲料遭劫持!生死關頭,帶隊營救的竟是我分手三年的特警前男友陸梟!
救援結束,他咬牙譏諷:「三年不見,夏記者,找死本事見漲!」
我回懟:「陸隊出警速度,倒是比回微信快。」
本以為槍口下的重逢是破鏡契機?
可幾日後,再見麵,
「糾纏不清很有意思?」他冰冷推開我,
身旁溫婉女子微笑宣示主權:「你好,我是陸梟未婚妻。」
草!三日前,他還在休息室牆邊,掐著我腰、耳鬢廝磨:「咬人是吧?行!火氣這麼大…老子親自給你滅!」
轉眼卻擁著「未婚妻」秀恩愛,對我的存在視而不見,
甚至當對方宣布主權時,他先一步蓋棺定論:不熟,不算朋友,以及驅趕的滾字,如尖刀剜心!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