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紀念日,老公厲淵送我的禮物,是親手砸了我的藝術展。
隻因他的白月光溫雅在朋友圈發了張被劃花的小提琴照。
劃痕旁邊,靜靜躺著一枚我親手做的玫瑰胸針。
還是我送給厲淵的禮物。
她的配文寫著:“隻是想借來做靈感,沒想到它這麼鋒利。沒關係,我會把你修複好的。”
厲淵猩紅著眼質問我:“鐘毓,你的這些垃圾也配碰她的小提琴?”
從那天起,溫雅掉一根頭發絲,都成了我的罪。
直到我被他鎖進地窖,幽閉恐懼症發作到窒息。
我才明白,不被愛的我,連呼吸都是錯。
我遞上離婚協議,他卻輕蔑一笑,提筆增加條款:
【鐘毓此名,三年內不得在國內進行藝術創作。】
他以為斷我前程,就能逼我低頭道歉。
可他不知道,我等的,就是他親手斬斷我們關係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