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顧明軒入骨。
可是訂婚當天,因為手捧花不是十一朵粉玫瑰。
我便當眾撕毀婚約,轉身投入竹馬的懷抱。
顧明軒錯愕之後,輕蔑嘲諷。
“林知棠,你是有多饑不擇食?以手捧花做借口,隻為跟一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
“我告訴你,離開我,你連狗都不如。”
是啊,手捧花隻是借口。
重來一次,我當然要選對的人。
五年後,我們在一個工地上相遇。
他的團隊剛拿下工地的管理權,意氣風發地與閨蜜一起來工地視察。
卻在漫天塵土中,看見滿身灰泥、正在吃力搬磚的我。
他震驚過後,是不加掩飾的嘲弄。
“林知棠,你當初跟了那個窮鬼,如今竟淪落到工地搬磚?離開我,你果然活得像條狗。”
我沒理他。因為我那個已經成為千億集團老總的竹馬,正為了考察項目真實情況,和我一起在“角色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