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首富賀衛易後,他把愛給了我,把錢給了青梅呂雁芙。
“喜歡我,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撈女?”
“結婚三年內,我不會給你一分錢。我要你證明給我看!”
我沒圖過賀衛易的錢,所以倔強地想向他證明。整整三年,我頂著40度高溫送外賣、打三份工、甚至為了省錢,生平平的時候我連無痛都舍不得打。
直到結婚紀念日的當天,平平因為窮被呂雁芙的孩子霸淩。
那孩子被賀衛易護在身後,細嫩的皮膚、柔軟的衣服、奢侈的用度,甚至還有賀衛易不分青紅皂的撐腰。
而平平,被打得慘兮兮的,像小貓一樣窩在我懷裏。
我突然想通了。
“今天是最後一天了。賀總,我們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