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我身為八零年代京圈首富的獨女,卻癡迷家中資助的學生林衛華。
我放棄繼承人的位置,散盡千億家財,隻為給他鋪路。
結婚三年,他成了新首富。
我卻在同一天被劫匪擄走。
我被淩辱三天三夜,被拍下照片四處傳播時。
林衛華卻在頂級拍賣會為助理李曉燕想要的手鐲點天燈。
最終,我不堪受辱自盡,死後的第七年,魂魄還沒消散。
林衛華帶著一個氣質優雅的女人和一個活潑的小男孩來到我的墓前,輕描淡寫:
“陳桂玲,你不要怨我,娶你是為了你爸的資金和人脈。”
“李曉燕才是我一直愛的人,我們孩子都這麼大了,你泉下有知的話,也會祝福我們的。”
原來,我的愛和命,都是他的墊腳石。
再睜眼,我回到他拿著草編的戒指向我求婚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