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夕,婆婆知道我家重男輕女,將彩禮偷偷給了我。
我感動得一塌糊塗,拉著她的手保證以後一定會像對待親媽一樣孝敬她。
婆婆喜笑顏開,婚禮上又交給我三張銀行卡。
“書言的工資卡本就該給你,另外兩張是我們老兩口的退休金,你以後就是我們的女兒,家裏的錢都歸你管!”
我哭花了妝,以為自己嫁進了好人家。
沒想到三年後,他們要我拿出八十八萬當作小姑子的陪嫁。
我聳聳肩,告訴他們家裏沒錢。
婆婆卻急了。
“這三年我們沒管你要過一分錢,怎麼也攢下一百多萬了!現在秋雪要結婚,你該拿出來了!”
老公也跟我拍著桌子。
“爸媽的工資卡隻是給你保管,還真以為裏麵的錢是自己的了!你要不拿出錢給我妹妹出嫁妝,咱們就離婚,你給我淨身出戶!”
我再次表示拿不出錢時,公公提出舉手表決。
四票讚成,一票反對。
我不得已甩出三張銀行卡。
他們卻在看到餘額的瞬間全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