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節,我替姐姐嫁的植物人老公傅三爺,突然醒了。 他往我卡裏打了0.77元,卻給守在他病床前的姐姐轉了777萬。 我沒聲張,他卻當眾羞辱我:“你不過是個衝喜的工具,別妄想不屬於你的東西。” “我傅家的錢,就是燒了也不會給你這種替嫁貨。拿著這七毛七,滾出傅家。”我平靜地簽下離婚協議,淨身出戶。 五年後,我在一場頂級藝術展上,與他相遇。 他西裝革革履,意氣風發。而我正蹲在地上,正在用抹布擦拭一幅被弄臟的畫角。 他滿眼鄙夷:“林晚,離開我,你就落魄到給畫廊當清潔工了?不過就算你在我麵前乞討,我也不會給你一分錢” 我沒抬頭,小心擦完最後一處汙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