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陸懷川結婚三年,他假死九十七次,隻為和青梅偷情。
我為了找他,跳過江,出過車禍,甚至跪爬1000階台階為他祈福。
最後得到的,隻有他的嘲弄。
我絕望提出離婚,他卻還讓我再滿足三個要求。
第一次他青梅的狗死了,他挖了我媽的墓地給狗下葬。
第二次他青梅想進娛樂圈,讓我主動爬上導演的床。
之後公然大罵我是騷貨,惹得狗仔不斷遭我黃謠。
第三次他心疼青梅懷孕受苦,用我身體做試管為他們生下孩子。
事後,青梅怕我還要爭寵,撒嬌讓陸懷川摘除我的子宮。
剛生產虛弱到吐血的我,跪地磕頭卑微求陸懷川。
「我已經答應你的所有條件了,求你把當媽媽的權利還我好不好?」
他卻用力把我扇到牆角,
「這是當初欠我的恩情,就算你死了都得還完!」
我心痛如刀絞,留下離婚協議直接離開。
既然這一百次的恩情已經還完,我和他之間,從此形同陌路,永不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