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著賜婚聖旨歡喜地去找相戀七年的竹馬世子。
可他早已策馬到幾千裏之外。
隻為了讓薑芸娘吃上一口最新鮮的荔枝。
他爹替他接了旨。
又遞給我一封竹馬的信:
“芸娘在京中舉目無親,我隻是盡一盡地主之誼,你懂事些,休要同以前一般胡亂吃醋!”
“婚禮一事全權交由你,莫要太過張揚,我擔心芸娘難過。”
“我隻最後陪芸娘幾日,大婚之日自會歸來!”
字跡飛揚,不耐至極。
隻一眼,我就將信撕得粉碎。
他以為聖旨是為我賜婚,實則是許我婚配自由。
誰接我手中聖旨,我便嫁誰。
五日後的大婚,竹馬一身婚服姍姍來遲。
可我與他爹已經拜完了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