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孕七個月的時候,撞見我那影帝老公的心事。
他背對著我,看著手機。
“老婆......”
我當時隻以為,我孕期辛苦,他心疼我。
直到一年後,我才知道他喊的老婆不是我。
我拿著我和趙以恒的結婚證,去給新買的別墅過戶。
工作人員卻遞給我一份文件,告訴我,我不具備辦理資格。
原因是我和趙以恒在三年前就已經離婚了。
對方的婚姻狀態顯示,他與秦歡才是夫妻,兩人還育有一子。
秦歡?
那個撞死我媽的女人?
電話在這時不合時宜地響起。
來電顯示是趙以恒之前的發小,周嶼。
“初初,嫁給我好不好?我把命都給你。”
“好,我答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