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營飯店門口啃肉包子的時候,遇到了年少時大院裏一起長大的幹部子弟。
他盯著我:“沈念?你這次鬧脾氣鬧得有點久啊,還知道回來找長風。”
顧長風是我媽廠裏廠長的兒子,也是我的初戀對象。
我們本來是要一起考去首都上大學的。
可廠裏表彰大會的酒宴上,他被人灌醉了,我趕去扶他。
意亂情迷中,他卻突然清醒。
在眾人目睽睽下把衣衫不整的我推出了招待所的房門。
他說,我為了個鐵飯碗簡直不擇手段。
那天之後,我變成了遠近聞名的作風不正的女人。
這讓我在這個城市喘不過來氣。
於是我帶著媽媽離開了,一走就是七年。
那幹部子弟去蹬自行車:“你不知道,這幾年長風找你找瘋了。”
“你現在回來了就好,跟他認個錯就行了,小兩口嘛,床頭吵架床尾和的。”
床頭吵架床尾和?
我笑了,站起身摸了摸自己六個月大的孕肚,歪頭問道:
“我娃都快生了,和什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