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功能障礙確診當天,丈夫讓我給保姆女兒獻血。
我以醫囑不允許為由拒絕了他。
可沒想到作為醫生的丈夫直接將我告上審判庭。
罪名是:【忘恩負義。】
一旦罪名成立,我將會被抹殺,並當場抽幹所有的血,永世不得超生。
但若是罪名不成立,則丈夫被當場抹殺。
保姆女兒也會皮膚爆裂,肝腸寸斷。
所有人都逼我趕緊認罪。
畢竟我當初遭遇火災是保姆女兒第一個發現,才將我從生死攸關的邊緣拉了回來。
可他們不知道,我是重生回來的。
上一世,我到死才知道當初那把火居然是丈夫和保姆女兒親手點的!
重生回來,我要當著所有人的麵撕破他們醜陋的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