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說他談戀愛是以結婚為前提。
因此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就將家裏所有積蓄存到了戀愛記裏。
“這是我們全家的積蓄,也是我給你的保障,我愛你。”
我覺得太過瘋狂,勸他收回這個想法。
他卻說我是不是不想跟他結婚,隻是為了玩弄他的感情,所以才不願意。
沒辦法我隻得答應。
後來,我們決定結婚買房時。
他媽讓我將存在戀愛記裏的六十萬拿出來。
我卻搖搖頭平淡開口:
“裏麵沒錢啊。”
“你胡說!我們全家的存款加這幾年的工資全在你賬上,怎麼可能會沒錢!”
他爸媽氣得跳腳,說不還錢就要告我。
我冷笑一聲。
“行啊,有本事你們就去告啊!”
可甩出支出記錄後。
除了男友,他們卻都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