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巴黎出差時,她忽然接到竹馬的電話,得知了他因投資失敗被人追債。
老婆連夜訂了機票,把我一個人扔在巴黎。
到了簽單晚宴,我被對方公司高管強迫嗑藥,我拒絕後被拖進後巷,遭遇了殘忍的毒打,全身多處骨折。
搶救二十四小時後,我看著手機裏幾十通老婆打來的未接電話。
回撥過去卻傳來對方的指責:“林星洲,簽個合同怎麼這麼久!”
“蘇然被債主找上門,嚇得精神快崩潰了,心臟病也犯了,我必須陪著他,你簽完了合同自己回來。”
我啞聲告訴她:“我受傷了,現在就躺在醫院裏。”
她隻剩下不耐煩:“簽個合同而已,能發生什麼,少在這跟我演苦情戲。”
“平時就算了,現在蘇然這樣你還敢在這和他爭風吃醋!”
警察把我的傷情報告發給她看。
卻隻收到一句冰冷的自動回複:【我現在不方便,稍後聯係。】
我沒想到她竟會如此無情,既然合同已經簽了,那這個女人也沒有留著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