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那年過生日,我給自己買了一個最好吃的蛋糕。
可那天,沒來得及吃一口,吵架的爸媽就當著我的麵,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所以,結婚當天,我對老婆謝可言說,如果你想離婚,送我生日蛋糕就好了。
她抱著我說:“放心,我們家以後不會再出現生日兩個字。”
七年後謝可言生日那天,小助理為她準備了生日派對,老婆一巴掌甩在那張溫潤如玉的臉上,並把他開除出了公司。
那一天,我覺得我這輩子都沒選錯妻子。
直到三個月後,我生日這天。
我才發現,所謂被趕出門的小助理,已經晉升為老婆的貼身秘書。
小助理親手給我送來了一個特製的生日蛋糕。
我打電話過去質問,電話那頭冷漠回應:“子辰也是好意,你就別掃興了。”
我愣了一瞬,然後掛斷電話。
原來爸媽做的沒有錯,生日蛋糕嘛,本就應該搭配離婚協議一起吃,才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