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三月,林正川把我獨自丟在民政局九次。
直到第十次他出了車禍意外失憶,轉身摟著全市首富的女兒。
“以前的事情我都不記得了,誰知道你肚子懷的是誰的野種?”
讓我從知青淪為人盡皆知的過街老鼠。
四年後,家財萬貫的他被確診無精症,帶人跑到了我家。
目光緊緊盯著我三歲的兒子。
“沈念初,這就是當年那個野種吧”
“看在這麼多年你對我念念不忘,過得如此淒涼的份上,那我就勉強讓這個孩子入我林家族譜,你則來我們林家當個保姆。”
我一語不發,暗自譏笑。
居然敢讓首長的兒子入他們林家族譜,讓首長的妻子給他們當保姆?
簡直是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