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三千萬為妻子建的音樂廳,她轉手送給了別的男人。
她在拍賣會上當著幾百人的麵跟我搶東西,隻為了給那個“有天賦”的流浪歌手買把一百萬的小提琴。
更絕的是,在我五十億的簽約現場,她居然為了那個男人當眾說我品德有問題。
“薔薇,你花一百萬買把小提琴送給一個連小提琴都不會拉的人,這叫什麼?”
“他可以學!”
“用一百萬的學費?我們結婚五年,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大度善良了?”
“我隻是想幫助一個有夢想的年輕人!”
“幫助?那為什麼不用公司名義資助?為什麼要當著幾百個商界朋友的麵跟你丈夫搶東西?”
五年的婚姻,我以為她隻是一時糊塗。
可她卻為了一個陌生男人一次次背叛我,踐踏我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