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這天,我花了近一萬給男朋友買顯卡和球鞋。
第二天我在樓下百貨商店給自己挑了個廉價布製包包。
一問價錢傻眼了,說我消費八萬八。
我立馬和店員懟了起來。
“這就是個布包,昨天我來的時候不是80嗎?你擱著坐地起價呢?我不要了。”
沒想到店員嗤笑一聲:“不要了?吊牌都拆了你說不要了?”
我傻眼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包包上的吊牌已經被人拆了。
我不想和她繼續糾纏,連忙叫她喊店長出來查監控。
結果還不等他說話,我男朋友在旁邊痛罵了我一頓。
“你怎麼這麼敗金!花八萬八就買這麼個破包?吊牌都拆了你看我做什麼?還指望我給你買單?真他媽丟人!”
我一陣心寒,打算回去就把給這個死龜男準備的顯卡球鞋全丟了。
“都給我滾,這破錢誰愛掏誰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