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當天,妻子資助的學生找上家門,請我下堂。
他拿著打印好的離婚協議書逼我簽字。
妻子知道後第一時間回家跟我解釋。
“我真的是喝多了,把他錯認成你,不然怎麼會碰他?”
十年婚姻,朝夕相處,我信她隻是無心之過。
可一年後留學生再次找到我麵前。
一紙B超單直接甩在我麵前。
“漫漫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你既然不能滿足她,也不能給她一個孩子,憑什麼霸占著她不放?”
“我很感謝你們資助我上學,可真愛無錯,我希望你不要用恩情來綁架我,我不會離開她的。”
與此同時,老婆的電話打過來了。
“這個孩子我必須留下,這是上天的禮物。”
我盯著牆麵,突然覺得可笑。
“好啊,要孩子還是我,你選吧。”
妻子瞬間慌亂了幾分。
“我不離婚,孩子我也必須生,你體諒一下。”
我體諒不了一點。
掛了電話立即打給另一個人。
“時機到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