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瞎子複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丟掉拐杖。
我伺候了癱瘓丈夫王建國四十年,可他靠著我娘家的錢治好腿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我推進疾馳的車流裏。
被貨車碾壓失去意識的前一秒,我見他摟著曾經愛而不得的白月光,語氣是我從未聽過的溫柔:
“梅梅,我終於能丟掉我那根用了十年的惡心拐杖,光明正大地去愛你了。”
“當年我為了救白甜甜出車禍傷了雙腿,如今我好了,也該讓她嘗嘗坐輪椅的滋味!”
這一刻我才知道,相濡以沫四十年的丈夫,恨毒了我,他隻是把我當成免費的保姆。
我四十年如一日對他的照顧,不過是一場笑話!
再睜眼,回到了王建國來向我提親的這天。
他買了一台電視機,路過我家時,卻轉向隔壁田梅梅家。
我爸氣得夠嗆,要幫我去搶婚。
我卻一臉平靜:“爸,我不嫁王建國了,我要嫁之前向我提親的萬元戶,李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