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裴雲川的新歡江寧婉簽了一份對賭協議,
隻要裴雲川為了她拋棄我10次,
我就必須簽下離婚協議,將裴雲川讓給她。
第1次,他為了江寧婉,將我扔在茫茫雪山中,害我失明3天;
第2次,他為了江寧婉辭掉我,害我沒錢給弟弟治病,無奈去借了高利貸;
第3次,為了博她一笑,他讓我和路邊乞丐接吻,事後不痛不癢送江寧婉不要的項鏈給我。
...
直到第10次,為了江寧婉將我推下樓梯,來之不易的孩子沒有了,
我萬念俱灰,留下離婚協議一走了之。
後來我聽弟弟說,裴雲川被裴家拋棄,徹底瘋了,
當人撞見他時,他嘴裏隻會念一句:
“我不認那個賭約,我不認那個賭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