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後媽不好當,但我還是毅然決然做了老公的第二任妻子,他孩子的後媽。
婚後,我把老公的孩子當親閨女一樣精心照顧。
她一句我不要弟弟妹妹,他們會分走我的愛,我毫不猶豫去做結紮,隻為讓她安心。
淩晨她要吃市中心的一家蛋糕店,我立馬起床換衣服開車前往距離我100公裏外的蛋糕店去買。
再回來時已經黎明,清清把蛋糕倒扣在我頭上說我讓她吃過夜的蛋糕,老公一臉冷漠,讓我低頭道歉。
一次偶然,我不小心摔碎了老公前妻買的杯子。
老公當場沉了臉色,讓我下跪道歉。
至此之後,我再也不碰關於老公前妻的任何東西。
可垃圾桶裏卻出現了老公前妻的項鏈。
清清拿著項鏈,一臉委屈地鑽進老公懷裏,告起了我的狀。
“爸爸,她把媽媽生前最愛的項鏈扔進了垃圾桶。”
我慌忙解釋,卻被老公一臉陰冷打斷。
“何文文,你有沒有教養!不知道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扔嗎?!”
我看著老公怒氣衝衝的樣子,忽然笑了。
“後媽確實不好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