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酒會上被人下藥,和一個跟我有八九分像的女大學生上了床後。
我給了他三次機會。
第一次,老公連夜把人送出國後,在我家門口跪了三天三夜。
第二次,我在醫院撞見了,他陪那個女大學生做產檢。
老公死死把我抱懷裏,連聲音都在抖:
“對不起冉冉,她懷孕了,媽以死相逼,必須要我留下這個孩子。”
“我發誓,等她生下孩子,我立刻把她送走,孩子丟給老宅,求你別離開我....”
但僅僅三天後,他又因為那個女人,在拍賣會上和我爭搶我媽的遺物。
甚至見我舉牌一次比一次狠後,沈縱直接‘點了天燈’。
這是第三次,也是我給他的最後一次機會,我衝過去質問他。
可沈縱沒有慌亂,隻淡淡皺了皺眉:
“冉冉,明明你知道的,沫沫馬上要生了,你為什麼非要和孕婦爭呢?”
“隻要你再委屈三個月,我們馬上就能回到從前了。”
聽著他的話,我幾乎要笑出淚來。
我終於決定離婚了。
可沈縱竟然把林沫沫堂而皇之的帶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