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曆時一天一夜,鬼門關前打了個轉才生下女兒。
剛從產房出來,就收到了陳栩明外派異地的信息。
這一去,他就再也沒回來過。
請月嫂,孩子的一切開支都是我自己出。
麵對我的質疑和不滿,陳栩明卻怒斥道。
“過去給你的生活費就沒存下一點嗎?我讓你在家享福,你卻不知道體諒我!”
孕期情況不太穩定,我隻能在家養胎。
但陳栩明一個月就給我一千的生活費,怎麼存?
婆婆還打電話來罵我。
“栩明對你夠好的了,你卻肚子不爭氣,生了個賠錢貨!他外派還不是為了掙錢養活你們娘倆?真是一對吸血鬼!”
就陳栩明這副窮酸樣,哪來的優越感?
既然一毛不拔,那就去父留女。
當我開著法拉利去民政局辦離婚時,陳栩明卻跪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