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討厭我,因為我的眼睛像極了我爸。
所以她離婚時毫不猶豫地帶走了弟弟,把我扔給了爺爺。
我像她人生裏的一個汙點,擦不掉,但可以假裝不存在。
二十四歲生日,我被確診淋巴癌。
我鼓起勇氣去找她,像個乞丐一樣討要最後一點溫暖:
“媽,你能陪我去一次海洋館嗎?我小時候......你答應過的。”
她頭也不抬:“你弟發燒呢,別添亂。”
“可我......快死了。”
“那你去死啊。”她不耐煩地揮手。
——後來,如她所願,我真的快死了。
她終於來了,一遍遍撫摸著我:
“媽媽錯了......媽媽帶你去海洋館,好不好?”
可這一次,再也沒有人回答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