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刷我的信用卡出手闊綽,邀請幼兒園全班同學和家長去泰國旅遊。
可入住酒店前,因為超額支付失敗,房間預訂被全部取消。
閨蜜假惺惺勸導我:“真真別鬧了,把我的卡還給我吧,這麼多家長都等著呢。”
聽到這話,在場的家長都對我怒不可遏:
“還不把卡拿出來,好意思耽誤大家的行程嗎?”
“早知道當初不帶她了,她跟她女兒都孤僻得很,誰知道是不是有精神病。”
“她要不是子奇媽媽的好閨蜜,誰搭理她啊!”
我剛想解釋那本來就是我的錢,那些激進的家長卻直接將我和我女兒趕出酒店,最終被人拐賣。
我媽也被江念以給我們收屍為由騙到了國外,活生生被摘除了器官。
臨死前,我要求打電話給老公要贖金,可他卻說:
“你就死在外麵一家團聚吧,我和江念一家三口會好好感謝你留的遺產的!”
我才知道,原來我這好閨蜜的兒子正是我老公的種!
再睜眼,我回到了去泰國旅遊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