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宋美美養的一條 “狗”。
六年時間,我為她傷人坐牢,落得眾叛親離。
我別無所求,涉及男女之事時,隻要她不願意,我便忙前忙後為她尋找其他男人。
人人都嘲笑我 “舔狗” 到了極致。
就連她的白月光身患絕症,我都甘願做藥人試毒。
望著我被銀針紮得體無完膚,宋美美落淚:“我一定會用餘生補償你。”
可轉眼她便將我送進精神病院,美其名曰:“我和阿銳快結婚了,這裏也算是你的好去處。”
即便被如此對待,我依舊沒有一句怨言。
直到後來,我跪在她孿生姐姐的病床前,輕撫那張與她極為相似的臉:“苗苗,你交代的任務完成了...... 她幸福了,我能回來愛你了嗎?”
一向跋扈的宋美美崩潰般嘶吼:“所以,‘你愛我’隻是我姐交代的任務?”
我虔誠低頭吻上她姐姐的手背,淺笑:“當然,她才是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