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三個歹徒踹開宴會廳大門。
他們將匕首抵在我和養妹的脖頸處。
揚言讓未婚夫拿出300萬,並讓他隻能選一個帶走。
剩下的那一個,就留給他們三人快活。
我之前學過格鬥,想著妹妹柔弱又懷著孕。
便想我先留下當人質,讓未婚夫帶妹妹先走。
未婚夫卻昂著頭看向我,目光冰冷。
“婷婷懷了我的孩子,我不能讓她和孩子受到半點傷害。”
“你向來堅強,等風波過去,我一定回來接你。”
當天他帶著養妹走後,再也不見他們的身影。
五年後,我牽著一對雙胞胎,遇見親昵挽著的二人。
他頓時惱羞成怒,怒斥我懷了搶劫犯的孩子。
我被他冠上蕩婦,不要臉的稱號。
可為何後來他又捧著那枚從未送出的婚戒,跪在暴風雨中痛哭。
“念念,再給我次機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