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病危,臨死前想看我結婚。
我求了男友顧晨27天,他終於答應陪我領證。
我在民政局等到下班,他都沒有出現。
而當天,顧晨的小青梅陳雪茹,卻在社交軟件曬了兩人的結婚證書:
“真快,還有三天,就結婚一個月了。”
我這才知道,原來,我求蘇晨的第一天,他就帶著小青梅領證了。
此時,我也收到了蘇晨發來的道歉短信。
“幼禾,雪茹被家裏逼婚,我不能看著她隨便結婚,跳進火坑。”
“還有三天,我們就離婚了。”
“三天後,我就娶你。”
三天後,當顧晨正裝出現在民政局門口時。
隻收到了我的信息。
“顧辰,再也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