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高考,我們班轉來新班長,她是高考狀元苗子,事事‘講道理’。
晚自習時我抽空給幾個學生講解錯題,她卻當場質問:
“教育局不是說不允許課外輔導嗎?你怎麼敢違反規定?”
因為班裏有烈士子女,我讓學生填寫加分資料,她卻在高三家長會上當眾問我:
“你為什麼給同學走特殊加分通道,是因為收取了大量賄賂嗎?”
家長覺得我違規加分,在教育局大鬧,說我收賄,我因此被取消了教師職稱評選。
高考前一天,我鼓勵患有抑鬱症的學生,說她一定能考上好大學。
班長當著全班的麵說:“她發病了連筆到拿不穩,還有精神病,你為什麼騙她能考上大學?”
學生受了重大刺激,高考當天跳樓自殺了。
家長覺得是我校園霸淩了他的孩子,開著大貨車在考場外將我撞死。
再睜眼,我回到了新班長質問我怎麼敢違規輔導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