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秋,我撞見小姨子洗澡,被定為流氓罪判了五年。
勞改釋放時,妻子已改嫁,我無家可歸。
妻子念及舊情,讓我住在她家倉庫,我感動不已。
一日,我無意聽見她與現任丈夫交談。
“你讓他住在家裏,就不怕他知道當年是你設圈套陷害他?”
妻子冷聲道:
“當年的事,你不說我不說,他怎麼會知道?”
“你個傻爺們,他可是勞改犯。”
“讓他在外麵流浪,萬一聽到些風言風語,保不齊他會做出什麼事呢。”
“這也是為了咱倆考慮,給他的容身之處,他還得感激咱們呢。”
我攥緊雙拳,指甲嵌進肉裏,一切都有了解釋。
當初就是她讓我去給嶽母家送白菜,才撞見了小姨子洗澡。
聽到身後的院門打開,一個聲音傳來。
“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