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我父母早逝,我帶著嫁妝嫁給了竹馬鄭向陽。
可成婚當天,為了躲避要債的人,鄭向陽選擇了參軍入伍,我隻能跟公雞拜堂成親。
我沒有怨言,用嫁妝還清鄭家欠債,獨自照顧公婆直至二老離世。
二十年間,我獨守空房,隻盼他早日歸家。
終於,在婆婆葬禮上,我等到了他,可他早已官至高位,娶妻生子。
看著披麻戴孝的我,他一臉冰冷,
“吳小梅,當初如果不是我媽逼迫,我怎麼會娶你一個孤女。”
“我不在的日子,誰知道你跟多少男人睡過!”
“我們鄭家絕不會要你這種破鞋!”
......
我百口莫辯,最後隻得跳河自盡證明清白。
閉眼前我發誓如有來世絕不為他人做嫁衣。
老天有眼,竟讓我重生回到了結婚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