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場上,因我身上搜出微型竊聽器,我以作弊為名被判四年,並禁考兩年。
無數個日日夜夜,我在高牆內想象著本該屬於我的大學時光。
出獄那天,爸媽、妹妹蘇曉曉,還有男友陳宇都來接我。
媽媽為我攏了攏額前碎發,爸爸沉穩地接過我的行李,妹妹紅著眼眶緊緊抱住我。
那一刻,我以為所有的不公和苦楚終將過去,畢竟我還有他們。
直到我路過書房,聽到裏麵爸媽壓低的對話。
隻聽媽媽帶著幾分慶幸說:「幸好當年把竊聽器縫進蘇晴的衣服裏,曉曉才能順利拿到那個保送名額,不然......」
爸爸打斷她,聲音疲憊卻堅定:「這件事到此為止,不許再提。蘇晴是姐姐,本就該讓著妹妹。我們養她這麼大,為家裏做點犧牲,難道不應該嗎?曉曉的前途才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