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律所,有個不成文的“戀愛腦晚期”名單,我總是位列前位。
同事們都調侃我,說沒見過誰談戀愛像帶項目,連領個證都能被實習生的“緊急求助”打斷25次。
第一次,蘇雅說案卷出了紕漏,我的未婚夫季晨陽,留下陪她核對到天亮,忘了去民政局。
第二次,蘇雅說被當事人騷擾了害怕,季晨陽立刻放下約會趕去保護她。
......
第二十四次,蘇雅說她第一次獨立出庭緊張,季晨陽陪她模擬演練了一整天......
當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第二十五次好心提醒我“姑娘,他再不來就真下班了”時,我發了最後一條僅他可見的朋友圈:
【已離職,未領證。我與季晨陽律師的委托關係(包括婚姻)到此結束。】
發完,我刪除了他的所有聯係方式,接受了對家頂尖律所的高薪offer和合夥人邀請,第二天就帶著我的團隊,走進了新的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