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被親生父母找到,和養女林菲菲一起進入省重點一中就讀。
看著林菲菲房間裏滿滿一櫃子的獎杯,我把鬧鐘調到了淩晨四點,用圓規紮大腿讓自己保持清醒。
大概把書讀爛,父母就會像喜歡林菲菲一樣喜歡我了吧。
高三第一次模考,我終於打敗了林菲菲兩年蟬聯全校第一的戰績,以720分位居榜首,甩了林菲菲整整40分。
回到家裏,父母卻心疼地抱住林菲菲,對我瘋狂嗬斥道:
“你已經是林家的大小姐了,為什麼還要搶菲菲的考試名次?忘恩負義的東西,真是窮山惡水出刁民。”
我終於明白,無論我做什麼,都比不過他們15年的朝夕相處。
於是我決定做個真正的刁民。
撕掉課本、和林菲菲的聯姻對象周野私奔,徹底放飛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