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給病人做心臟移植手術時,非要讓他的實習生小青梅來做助理醫師。
就因我斥責了她一句不該在手術時戴美甲。
老公竟然扔下開膛破肚的病人不管,跑出手術室去哄小青梅。
我求他回來給病人做手術,他卻說:
“瑩瑩正在傷心,你能不能不要這個時候和我鬧,手術先暫停,這點小事哪裏比得上瑩瑩?”
最終病人被晾在病床上40分鐘,活活痛死。
事後得知病人是我們市德高望重的市長。
老公和小青梅竟然把這起醫療事故推到了我的頭上:
“要不是你在手術室裏發瘋,把我們趕出手術室,市長怎麼可能流血而死!這一切都是你的錯!”
最終我百口莫辯,被判無期徒刑,在監獄受盡折磨而死。
而我老公和他的小青梅卻步入了結婚的禮堂。
再睜眼,我回到了市長在我們醫院做手術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