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港城最乖的乖乖女。
做過最大膽的事情就是在十八歲這天,給暗戀了三年的小叔叔下藥。
翌日醒來。
他遞給了我張機票和留學offer,許諾隻要等我從美國讀書回來就會娶我。
可三年後,在我滿心歡喜地等待小叔來下聘時。
他卻摟著個漂亮女人出席了我的接風宴,笑著向我介紹:“寧寧,這是你未來的嬸嬸。”
這句話如一記重錘砸在我的心上。
我不可置信,直到我父親告訴我:
“他們是相親認識的,你小叔對她一見鐘情,兩人已經訂了婚”。
我瞬間恍然。
三年前小叔根本就沒想過娶我,而他說的處理,是處理掉我們這段見不得光的關係。
攢夠了失望,我平靜地告訴父親:
“我同意那樁娃娃親了。”
“婚禮就定在小叔和嬸嬸結婚那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