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青梅醉駕撞死母親後,我一紙訴狀將她告上法庭。
可開庭前一天,向來冷漠的傅青洄卻將我壓在床上連夜索取,低聲誘哄:
“茵茵才二十歲,乖,咱們簽下諒解書,給她一次機會好不好?”
“我答應你,讓你生下傅家的繼承人,保你一輩子無憂。”
淚水湧出眼眶,我堅持上訴,沈茵成功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而傅青洄也從此不再夜夜笙歌,選擇回到我身邊兼顧家庭。
七年後,女兒生日宴,傅青洄私自接回了剛出獄的沈茵,邀請各界名流為她準備接風宴。
沈茵卻故意推女兒下水,女兒生日竟變成忌日,就連我也被當場拍賣,毫無尊嚴!
我悲憤至極卻隻換來傅青洄一句:
“用你女兒的命來補償茵茵七年的光陰,一切不過是你罪有應得!”
可後來我打通電話答應別人的求婚時,傅青洄卻帶著庭審結果求我:
“妙語,我為咱們女兒討回公道了,你還願不願意回到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