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夜,未婚夫傅廷的姐姐死了,我被他當作凶手送進了監獄。
入獄前,他紅著眼睛對我說:“不是你做的,對不對,隻要你說不是,我就馬上想辦法把你救出來。”
我心如刀絞,卻冷淡地說:“是我。”
隻要他能過得好,我願意承擔這個不屬於自己的罪責。
我在獄中待了八年,出獄前一個月,卻被查出了癌症。
醫生告訴我,我隻有半年好活了。
為了籌買墓地的錢,我去酒店做服務員,卻趕上了傅廷和他的朋友辦派對。
我被熟人認出來,百般折辱。
有人心軟:“好歹她跟廷哥有過一段,這樣對她是不是不太好。”
傅廷卻走過來,往我頭上澆了一整瓶冰酒。
他邊澆邊麵無表情地說:“殺人犯,不值得同情。”
“你們隨便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