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最近悶悶不樂,我束手無策。
六一幼兒園突然舉辦義賣活動,價高者可以拿到國寶級動漫大師的簽繪!
我一看,這不是女兒最喜歡的動漫嗎。
六一剛好是女兒的生日,我便拿出了自己有價無市“珍寶”,勢必要為女兒拿下這個獎當作生日禮物!
“老公,明天幼兒園義賣你也來嘛,小枝喜歡第一名的獎品,我怕拿不到。”
“我有工作沒時間去,小女孩給她花那麼多錢幹什麼!”
無奈之下,隻能自己前去。
義賣當天,我本來穩操勝券,忽然一位神秘人給另一對母女點了天燈!
我看著女兒失落的神情,想找神秘人協商,不料居然看到老公抱著白月光的女兒!
“她一個小孩兒會不會太破費了,她又不愛看動漫。”
“沒事,就當是給她的轉學禮物,也是給小枝一個教訓,看她還敢不敢欺負琪琪。”
我頓感心寒,自己女兒生日覺得花錢破費,卻給別人的孩子點天燈!
我放下離婚協議書轉身就走,老公卻追悔莫及,求我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