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那年,我和姐姐一起被選進沈家成了童養媳。
可少爺待姐姐如珠似寶,卻隻把我當做練手發泄的玩物。
甚至,在姐姐不小心醫死人後要我去頂罪入大牢。
我不願意,便被他扔給一群侍衛辱到小產。
可自裁後,我卻被竹馬顧長錦救了回來。
他便帶我離開,保證在安定下來後就與我成婚。
可我們兩年被少爺的人抓了八次都沒能成婚。
顧長錦反而因為我失去一切家產被打斷雙腿成了廢人。
我在第九次為了不讓少爺再傷害他而答應替罪。
進牢前,他紅著眼說等我。
可我出獄後卻看到:原本斷腿失去一切的顧長錦和少爺砸下黃金萬兩給姐姐拍下了南海的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