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隻因父親給了我一紙婚書,我便隻身來到首都,找上了名義上的大院未婚夫沈建南。
可他卻將我拒之門外,說我成了見沈家發達便來投靠的小人遠親。
又嘲諷讓我自己去找賬房支些錢財,不要在這裏礙眼。
我看了看身上的一路風塵仆仆的邋遢,又瞧了瞧他懷裏留學歸國女孩嬌養出的貴氣,冷笑出聲。
下一刻我便當眾出示婚書信物,他懷中的陳婉羞憤離開,卻不小心出了車禍,身死當場。
可三天後,沈建南卻同意了婚約,甚至動用關係火速蓋好了結婚證。
結婚二十年,我便被折磨二十年,晚年重病在床,他吩咐護士拔我氧氣管。
“這麼多年,我們之間也該做個了斷,接下來你就去下麵給婉兒繼續贖罪吧!”
再睜眼,我回到了找到沈建南的那天。
聽著他對我的羞辱,我直接手撕婚書:
“我一會就走,不礙您的眼。”
可後來,我跟沈建南的死對頭相遇相知,他卻悔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