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個天閹之人,可他必須有一個孩子繼承家業。
結婚十年,我們努力了999次,都沒能成功同房。
第一千次的時候,他把一個女孩帶到我麵前。
“沒辦法,我隻有對著這張臉才有反應。”
“如果你想繼續當顧太太,就替我照顧她坐完月子。等孩子生下來以後,我會安心和你過日子。”
“如果你不願意,那我們就離婚。”
他一臉勝券在握,好像篤定我會再一次選擇讓步。
而我看著那張和他死去初戀一模一樣的臉。
笑著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上名字。
所有人都以為我是欲擒故縱,賭我一定很快就會低頭。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我選擇離婚是因為——
我懷孕了,孩子不是顧慕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