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到清明,我給去世的雙親上墳,發現爸媽的屍骨在樹林的亂葬崗被鳥啃食。
竟然是我的妻子將我已經犧牲的爸媽的屍骨挖出來平地,為情人建房地產。
我一紙狀告到公安局,卻被女友反手將我告上法庭,控訴我為錢將父母屍骨扔到亂葬崗。
我試圖辯解,卻被妻子含淚辱罵我不孝子,要我千刀萬剮。
她用嘴型威脅我道,“不想你爸媽的骨灰沉入大海就自己主動自首說亂建墓地,否則我不僅要和你離婚,你想收屍就去大海裏撈。”
“小元喜歡這塊地的風景,需要在這養病,你別再拈酸吃醋不識好歹,不過是兩個死了的人,哪裏比得了我的小元。”
我冷笑,轉身掏出爸媽的二等功勳章跪在法庭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