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破產後,父親以賀家罪證為要挾,強迫賀行知娶了我。
這場逼婚讓他恨我入骨,從此開啟了花樣虐我的婚後生活。
他要我伺候他與女伴歡好。
又縱容兄弟欺辱我。
甚至為了白月光不惜置我於死地。
受不了折磨的我提出離婚。
他拿出一遝我與沈翊的合影,甩在我臉上,反咬我一口:
“你婚內包養小白臉,想離婚就淨身出戶。”
他料定我沒這個膽量,我卻毫不猶豫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賀行知詫異嗤笑,語帶鄙夷:
“林清淺,那個窮學生可養不起你這位嬌小姐。”
“回頭吃不起飯,你可別哭著來求我。”
一個月後,沈翊開著瑪莎拉蒂載著我來到了民政局。
我剛領完離婚證,沈翊便舉著價值上億的粉紅之星鑽戒跪地向我求婚。
看到這一幕的賀行知呆愣當場,徹底破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