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隻有自己養的老公才放心。
所以我養了韓辰十幾年。
二十歲時,他為證明娶我的決心。
一步一叩首,在華山磕出了整2154米的血路。
可婚後三年,他的小青梅回來後,一切都變了。
母親病危,隻剩三天可活。
我求了他九十八次,可每一次都被他為了青梅搪塞過去。
第九十九次,我們就快要到家,可隻因他的小青梅手指被劃傷。
他便不顧我的阻攔,立馬調轉車頭。
“對不起,若若,你再等等我,欣欣她沒有我會出事的。”
我望著滿臉歉意的老公一陣心涼,想起他對青梅的百般嗬護。
仿佛當年愛我如命的男人,不是他。
第100次時,我沒再等他,轉身踏上回家的旅途。
可後來,他紅了眼眶,怎麼找,也找不到回家的那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