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世時,我年僅十二。
爸爸卻說我已經長大,理應照顧弟弟妹妹。
而嬸嬸和堂妹嬌氣,留在鄉下隻會被人欺負,所以爸爸讓她們跟著自己去城裏。
五年時間,爸爸沒有給我們寄過半分錢。
大饑荒那年,我賣完血回家,卻沒趕上見弟弟妹妹的最後一麵。
他們被活活餓死,我卻隻能摟著他們骨瘦嶙峋的身體失聲痛哭。
爸爸回來奔喪,將我按在地上往死裏打,指責我是喪門星,克死弟弟妹妹,將我逐出家門,發誓要跟我永遠斷絕關係,
“是不是你把糧食都塞自己嘴裏了,不然你弟弟妹妹怎麼會活活餓死?你不配當我女兒,該死的明明是你!”
我心如死灰,哭瞎了雙眼,死在荒郊野嶺。
再睜眼,我回到了弟弟妹妹被餓死前兩天。
這次,我不會再在鄉下等死,而是帶著弟弟妹妹,去奪回屬於我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