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總是多手多腳,喜歡亂動別人的東西,是個標準的熊孩子。
在小區樓下看見小女孩學輪滑,明知別人害怕,他硬是去推一把。
走在路上順手拿起石頭劃花旁邊的車,車主調取車上的監控帶警察上門討要說法,他卻擺出一副可憐的樣子。
“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劃花的,我還小不太懂。”
我告誡他以後不要隨便動別人的東西,少多手多腳,要是摔壞了手鐲或者其他的貴重物品,家裏賠不起。
媽媽罵我多此一舉:“你不盼你弟一點好的就算了,還胡說八道,不就是劃花一點車漆,才賠多少錢,你不向著他,還指責他?”
沒想到弟弟表麵同意不再多手多腳,可是在我陪他放鞭炮時丟進了未封閉的下水道,數輛豪車被炸損,車主找上門時,他卻將責任推卸給我,說他還小不懂放炮。
車主相信了他的童言無忌,我背上巨額債務,爸媽也對我避而遠之。
我扛不住債務的壓力,在房間裏割腕自殺。
再睜眼時,我回到了弟弟劃花別人車之前。